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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食品产销对接 稳定食品类价格
【发布日期:2013-01-0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杨美钦 欧碧仙】
    据了解,2011年与2007年相比,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仅上涨了13.18%,而食品类价格上涨了36.33%,其中肉制品价格上涨了43.2%,菜类上涨了31.36%,粮食上涨了45.45%。食品类价格过快上涨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2011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5.5%,食品类价格上涨10.3%,拉动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3.2个百分点。2012年1-10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9%,食品类价格上涨5.8%,高于全省平均1个百分点,拉动物价总水平1.8个百分点。工资提高既是物价上涨的结果,也是物价上涨的原因。加重群众负担,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较低收入人群食品类占日常开支的比重大,食品价格上涨后,支出相应增加,负担加重。
    食品类价格上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收入水平提高后,人们的饮食结构和习惯发生变化、肉制品需求增加的因素,也有农产品生产成本不断提升的因素;既有生产周期性和生产供应不足的自然因素,也有产销对接不畅、市场垄断经营等人为因素。就我市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产销无法对接。农民生产的农产品要通过中间商销往市场,蔬菜价格从田间、地头到城区市场翻了几倍、甚至十几倍,菜农生产蔬菜,中间商低价收购,居民高价消费。生产基地及农户产品直供点严重不足。目前我市单市级蔬菜基地就有20几个,为了企业自身发展,他们大多生产供应外地市场的高端产品,在城区的直供点寥寥无几。部分市场存在垄断现象。以肉制品为例,目前我市生猪价格大幅下降,养殖户亏本生产,但我市城区肉制品价格下降并不明显,猪肉价格仍居高不下,这与肉制品经营存在垄断不无关系。2012年1-10月,我市每50公斤生猪出栏价格为752元,比2009年上涨了25%,但肋条肉上涨了48%;2012年1-10月份我市生猪出栏价格较2011年下跌了16%,但城区肋条肉仅下降3.8%,排骨价格几乎没有下降。
    为促进生产和供应,稳定食品价格,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民建莆田市委会提交提案里建议应建立蔬菜、生猪等主要食品生产信息发布制度。由经贸部门统一协调,及时发布产量、供应量等相关信息,正确引导生产和供应;实行生猪保护价政策。由物价部门会同财政、经贸等部门,根据生产成本,制定保护价。当市场价格低于养殖成本时,由政府按保护价收购储备;要扶持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建设和蔬菜基地建设,要把财政补贴与销往本地的数额相挂钩,确保本地生产,首先保障本地居民消费;搞好产销对接,打破市场经营垄断。建议经贸、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欺行霸市、市场垄断等不法予以必要的行政干预;要鼓励食品基地以优惠价格在城区居民点增设更多直销点,方便居民购买,在稳定食品价格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协调城管部门,开放一定时间、一定区域、一定地段,允许菜农、养殖户自己的产品直供销售,农户和居民都得到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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