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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健康及养老服务业
让老人“老有所依”
【发布日期:2015-02-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杨美钦 欧碧仙】
    关注理由:近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养老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养老服务压力较大。根据我市近十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近十年来,老龄人口逐年上升。根据市统计局的信息,我市2005-2013年65岁及以上老人均占人口总数的10%左右。根据国际人口学会的定义,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7%时,其人口即称为“老年型”人口,这样的社会即称为“老龄化社会”。这说明我市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高龄化人口增加了社会层面的生活照料难度。在老年人逐渐高龄丧失生活自理机能的情况下,其医、食、住、行诸方面都面临着现实问题。高龄老人因丧偶、身体状况差等原因导致的患病、残疾、痴呆、卧床等问题日益突出,往往需要大量的保健、照料和社会援助,给社会和家庭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老龄人口患病率上升,如何为老年人提供护理和医疗服务值得进一步改革。与昂贵的求医费用相比,老年人对家庭护理的需求将增加。
    存在问题:随着家庭养老能力逐步下降,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疾病护理等事务更多地向社会转移,这就对政府发展健康及养老服务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我市在这方面的举措还相对滞后。老百姓观念滞后,政府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缺乏紧迫感。加之老年群体对此尚未从根本上转变观念,传统的家庭养老思想尚未彻底消除;政府养老服务业的扶持力度还不够到位。我市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还未被列入全市的统筹规划,特别是在用地规划、设施配套上与教育、卫生、文化等比较还有一定的差距;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相对滞后,不能满足老年群体的实际需求。目前,我市基层社区工作任务过重,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不健全,缺乏系列配套措施,没有形成规模化,不能很好地解决老年群体的居家生活照料和服务问题,离老年群体的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各级政府在引导、扶持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上相关政策还不够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缺乏全面、统一的规划;政策法规不健全,使老年公寓和受养老人之间的利益纠纷难以妥善解决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委员建议:如何大力发展健康及养老服务业,陈祖芬委员指出,应该做到政府统一规划,引导全社会共同支持养老服务业。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区养老服务是构成未来整个养老服务体系的主体部分。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养老服务业。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要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立、运营补贴经费的投入,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并完善综合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内容,积极探索新的服务领域,为生活在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社区应无偿提供服务用房,引入各类专业化、社会化的养老服务组织,为社区老年人开展日间托老、医疗康复、集中就餐、文体娱乐、老年学习等养老服务项目。加强老年用品开发,积极培育老年产业市场。加快培育老年生活用品、老年服务市场,积极营造老年消费环境。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重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要求社区居委会成立老年服务中心,组织健康老人开展有益于社会、有益于老人身心健康的学、教活动。除继续办好老年大学外,还可举办各种类型的老年培训班。
    陈金辉委员建议,应该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社区为平台,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及精神慰藉等综合服务,让老人们在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中实现养老,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这种服务模式既解决了在养老院养老亲情淡泊的问题,又解决了传统居家养老服务不足的难题,是一种介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新型养老模式。
    陈金辉说,我市应借鉴一些城市的成功经验,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的模式,以积极应对我市老龄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快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事业发展,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生活需求。要出台社区照料服务条例,规范服务秩序,要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开展服务人员专业培训,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将互联网、呼叫中心、现代通信等先进技术运用于传统的社区服务中,将连锁经营、品牌加盟等服务业态引入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整合通信、信息、商业、医疗、家政、社区服务、志愿者等社会资源,搭建起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服务机构为网点、网络中心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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