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恪守“红线”“华丽转身”
【发布日期:2015-02-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黄凤珍 林红霞】
新闻背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于2015月1月1日起施行。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该法对企业的环境监管要求十分严格,对企业发展经营的约束力越来越大,新环保法的实施无疑会促进我市的环保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手续欠缺的企业仍然很多,合法企业污染治理任务也相当艰巨,为推动全市工业企业新一轮创新转型,促进工业稳定增长,确保工业经济健康发展,政府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可是,在企业进行研发、创新、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使合法企业原来的生产环境发生一些变化,甚至会涉及到环保问题。这必然会给企业带来许多麻烦,使企业在研发、创新的道路上举步维艰。 关注理由:如何解决此类问题,应该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否则会制约企业的转型、创新、发展。从长远来看,环境问题对许多企业的发展经营的影响更是不可忽视,也必将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为此,政府在统筹谋划和谐发展步伐,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也要统筹兼顾解决企业发展经营面临的环保问题。 代表建议:林进祥等代表提出《关于协调解决企业创新转型面临环保问题的建议》,一、消除企业的后顾之忧。新环保法的实施,对许多企业来讲,是头上又多了一个紧箍咒。不管是企业新转型或是研发、创新,都会或多或少涉及到环保问题。企业面对新环保法难免在改革、发展的道路上,顾虑重重、畏缩不前。这一定会给我市工业企业新一轮创新转型,促进工业稳定增长,确保工业经济健康发展带来被动局面。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制订出台一些地方政策法规,为企业改革、研发、创新保驾护航,为企业排忧解难,使企业能够放下思想包袱,无后顾之忧,轻装上阵,冲锋在新一轮创新转型的主战场上,稳扎稳打,夺取更大的胜利。三、提前分类指导。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加强指导企业如何整改,以达到新环保法规定的要求。对合法企业的发展,特别是以前手续健全、合法守法的企业,又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没有出现群众投诉的企业,因企业扩大生产经营的需求,政府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经济政策,促进鼓励发展的政策与鼓励保护环境的政策充分融合,科学合理解决相关企业的发展面临的环保问题,减少新环保法实施对合法企业的冲击力。三、淘汰非法企业。对非法企业政府部门要整合力量、联合整治,形成打击机制,要贯彻实施新环保法,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同时,要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强企业环境信用评定工作。四、加强新环保法的宣传力度。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强势宣传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行动中来,健全公众参与的制度,强化社会舆论的监督,公开环境信息,努力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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