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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养结合”模式 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发布日期:2016-01-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欧碧仙 杨美钦】
据调查,我市现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37.5万人,约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3%。人口老龄化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中的一个严峻问题,近几年来,在强化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的作用下,我市养老服务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49所,床位总数10938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52所(其中乡镇敬老院45所)、床位3418张;建成投入使用的民办养老机构5所、床位1997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92所、床位5523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9.2张,基本上达到了老人养老的比例要求。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对养老的要求已不只是简单的供养型养老,越来越多的老人需要集收养、治疗、康复乃至教育、娱乐为一体的医疗护理型养老机构。因为健康老人多数希望居家养老,而失能或半失能老人,特别是有精神疾病、重病晚期、临终窘境的老人,希望在医疗型的养老机构,通过舒缓治疗或姑息治疗等方法,缓解疼痛、保护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得到医疗、康复、护理一体化全方位的服务。
  目前全市养老机构中除3所社会福利中心和4所军休所(光荣院)有设置医务室,具备对老年人进行简单的康复和护理,其它机构仅设有简便医务间,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目前还未设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偏重于生活护理、家庭服务,缺乏医疗康复和精神慰藉服务,远不能满足需要提供全方位服务的老人们的需要。
  为适应日益增长的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趋势,提高老年人的养老生活质量,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我市必须加快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
  民建莆田市委员会建议,要大力促进“医养结合”,建成集“养、医、护”三位一体的养老模式。请民政局牵头,组织人社、卫计等部门,制定实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服务规范,增加诊疗护理服务许可项目和用药类别,落实简化审批流程,同时适当降低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及新农合、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准入门槛,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增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引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机构加强合作,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转诊与合作;完善医疗报销机制,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全部纳入医保范围,促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保结算,从而增加护理型床位数量和质量,改变老年医疗护理专用人才短缺的现状,提高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
  九三学社莆田市委员会建议,要加强服务“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人才队伍培养,做好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工作,做到集中培训和分批培训相结合,每年培训一定数量的养老护理员;要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公益性岗位范畴,为养老护理员设立政府特殊岗位补贴,稳步提升养老护理人员的工资福利,确保人才“留得住”;要鼓励医护院校开设医养结合型老年护理专业,有计划地培养相关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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