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支持力度
【发布日期:2017-01-11】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黄凤珍 林红霞】
我市农村地域宽广,人口居住分散,分布又不平衡,污水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筹措难度大,进展迟缓,污水收集率低,直排河道现象还较严重,部分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后,后续管护无法保证。 市人大代表俞培宪提出《关于加大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支持力度的建议》,建议市政府要加大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支持力度。即市政府应作为经费投入主体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县、乡二级政府适当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后续管护由村级负责;要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和污水处理设施后续维修管护,聘请环保监督员,把污水处理效果与污水处理经费拨付挂钩,确保达标排放和污水处理厂运营后续维修管护有专门人员负责。过去文件只对城区居民收取污水处理费,农村条件各不相同,情况差别大,污水处理费怎么收?建议市里要有一个指导性文件;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型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地域广,人口少,建设污水管网长,投资费用多,污水收集量又少,受到地形起伏限制,建设难度大。建议参照厦门等地的做法,建设生态型污水处理设施。所谓生态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地点一般选择在人口相对集中居住区,以“就地收集,就地处理,循环再生”原则,设施操作简单,运行方便,投资省、见效快、效果好,可以节省管网解决污水收集难,传输距离长、管道建设征迁难度大的问题,适合在农村污水排放处理中推广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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