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从今年8月1日起我国将正式施行一批法律法规。包括针对军人、军队的《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打击非法使用军车牌号等犯罪的司法解释,以及填补我国施工现场消防技术规范空白的条例和规范集邮市场的管理办法。
《烈士褒扬条例》明确了烈士的评定标准
国务院7月28日公布的《烈士褒扬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烈士评定的具体标准。包括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等五种情形。 条例还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条例还明确了烈士评定工作的程序。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了现役军人死亡批准为烈士的情形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并公布了修改后的条例,决定于8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现役军人死亡批准为烈士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包括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等六种情形。 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烈士、因公牺牲、残疾等军人及其家属的抚恤标准和抚恤优待条件。
“两高”出台打击非法使用军车牌号等犯罪的司法解释
将于8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7月26日正式公布。 针对妨害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管理秩序的行为,司法解释确定了较为严格的入罪标准。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印章一件(枚)以上,军官证、士兵证、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证或者其他证件二本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针对妨害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犯罪行为较为突出的实际,司法解释规定,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军以上领导机关车辆号牌一副以上或者其他车辆号牌三副以上的,或者军徽、军旗、军种符号、其他军用标志合计一百件(副)以上的,或者非法提供、使用军以上领导机关车辆号牌之外的其他车辆号牌累计六个月以上的,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司法解释同时规定:明知他人实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犯罪行为,而为其生产、提供专用材料或者提供资金、账号、技术、生产经营场所等帮助的,以共犯论处。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填补了我国这一领域规范“空白”
由公安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主编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经住建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批准发布后将于8月1日起实施。 《规范》总结分析了近年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特大火灾的原因和特点,重点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临时建筑的防火设计、消防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的发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施工现场消防技术规范的空白。
《集邮市场管理办法》规范集邮票品市场
国家邮政局近日公布了将于8月1日起施行的《集邮市场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实行许可制度,经营集邮票品业务实行备案制度。 《办法》规定,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应当依法取得《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申请人凭《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办法》还规定,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开展集邮票品的制作、销售业务,按照《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票销售网点的分布或者变动情况,包括经营集邮品业务的销售网点的分布或者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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