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时事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 打击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
【发布日期:2011-08-3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9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共有十一条的司法解释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严厉打击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加大对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力度,刻不容缓。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我国面临黑客攻击、网络病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威胁,是世界上黑客攻击的主要受害国之一。从司法实践来看,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侵入和攻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增长迅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日趋增多,制作销售黑客工具、倒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控制权等现象十分突出。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