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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立法明令禁止组织未成年人救火
【发布日期:2012-02-1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新华网沈阳2月11日电(记者 范春生)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辽宁省消防条例》,并确定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该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
    据了解,近年来在部分地方,出现了未成年人因救火被烧伤甚至死亡的事件,引起关注。此类事件发生后,在社会上主要形成了两种观点:一方认为,这样的行为值得提倡与鼓励;另一方认为,不应该提倡与鼓励未成年人做超越自身能力的见义勇为行为。新修订的《辽宁省消防条例》则强调这样一种内涵: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呼唤社会道德理性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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