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时事
朝鲜媒体称发射卫星是其合法权利
【发布日期:2012-03-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据新华社电 朝中社18日发表评论称,朝鲜依靠自己的技术和力量发射地球观测卫星是其合法权利,在发射和制造人造卫星问题上绝不允许双重标准。
    朝中社评论说:“和平开发和利用宇宙空间是国际上公认的主权国家的合法权利。旨在科学研究和经济发展的卫星发射,并不是只限于一些特定国家的专利。朝鲜在前两次发射卫星时,也完全遵守了有关国际规定和惯例。”
    评论强调说,朝鲜不会因为外国干涉而取消已计划的卫星发射,企图恶意利用卫星发射打压朝鲜政治、军事、经济的卑劣行径,是绝不能容忍的。
    朝鲜《劳动新闻》17日刊登题为《我们将这样征服太空》的署名文章说,朝鲜已设定了安全飞行轨道,运载火箭的残骸不会对周边国家造成影响,并表示“已经解决了将卫星送入轨道过程中最棘手的科技难题”。
    朝鲜宇宙空间技术委员会发言人16日发表谈话说,朝鲜将于4月12日至16日之间用“银河3号”运载火箭从朝鲜平安北道铁山郡的西海卫星发射场向南发射自行研发的地球观测卫星“光明星3号”,以迎接金日成主席诞辰100周年。朝鲜此举引起各方高度关注,联合国、韩国、日本、美国等呼吁朝鲜重新考虑或停止这一计划。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