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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2-05-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据新华社电 根据中国政府网17日刊载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今年各级政府将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信息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工作安排》要求公开财政部批复的全部预算表格并细化公开到款级科目,其中有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支出要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
  根据《工作安排》,除少数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部门预算决算的单位外,其他尚未公开预算决算的中央部门,要加快公开步伐;已经公开的,要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各省(区、市)政府要推进省级政府部门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并扩大范围,细化内容。
  在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方面,《工作安排》要求中央部门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各省(区、市)政府要制订“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表,争取在两年左右的时间内,实现省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工作安排》要求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
  在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方面,《工作安排》要求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原则上应依法公开。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公开,拓宽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标准起草的渠道,进一步做好征求公众意见工作,提高公众参与度。
  在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方面,《工作安排》规定加大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的公开,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水平;污染情况较严重的城市,尤其要做好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工作。
  在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方面,《工作安排》明确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要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补偿信息公开,重点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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