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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因受贿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发布日期:2012-07-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日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卓志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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