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国政府网2日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把林下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防沙治沙、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建设工程紧密结合,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市场需求等情况,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当地特色,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方向和模式。 《意见》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依法执行林木采伐制度,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乱砍滥伐、毁坏林木。 《意见》还强调,要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对生态脆弱区域、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发展林下经济,要重点予以扶持。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的同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