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时事
正宁校车事故18名责任人被追究责任
【发布日期:2012-08-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据新华社电 甘肃省政府日前批复了《庆阳市正宁县“1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经调查认定,正宁县“1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庆阳市、正宁县相关部门的16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其中涉嫌犯罪的相关责任人员,下一步将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加上事故发生后便被移送司法机关的小博士幼儿园董事长李军纲及货车司机樊军刚,正宁县“1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18名责任人被追究责任。
    2011年11月16日9时15分许,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下沟村境内发生一起幼儿园校车与重型自卸货车相撞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1人死亡,4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088万元。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