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通知严厉打击“毒驾” 30日内注销驾照
【发布日期:2012-08-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据新华社电 记者6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着手建立吸毒驾驶人核查和严管工作机制,集中排查清理吸毒驾驶人,加大对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通知明确,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公安机关要对本省(区、市)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当事人要在30日内申请注销驾驶证;未主动申请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按照相关法规规章,注销其驾驶证。 |
古韵新声颂党恩 我市举行“迎七一”文化惠民专场演出
西天尾镇开展宗教场所消防演练 筑牢安全“防火墙”
秀屿区东峤镇居家养老项目 多元服务托起“夕阳红”
荔城区北高镇:挽袖献爱心 热血传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