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时事
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
【发布日期:2012-08-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据新华社电 2012年8月20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谷开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晓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被告人薄谷开来和张晓军部分亲友、英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一百余人参加了旁听。被害人尼尔·伍德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也到庭参加诉讼。
    判决结果宣布后,审判长询问被告人是否上诉,薄谷开来和张晓军当庭表示不上诉。法庭向被告人、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送达刑事判决书。
    9时20分许,审判长宣布闭庭。
    另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于同日对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郭维国,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总队长李阳,重庆市公安局技术侦查总队原总队长、渝北区公安分局原局长王鹏飞,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原常务副局长王智徇私枉法案作出一审判决。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焦点图片
  • 荔城区北高镇 深入基层听民声 办好实事暖民心
  • 古韵新声颂党恩 我市举行“迎七一”文化惠民专场演出
  • 西天尾镇开展宗教场所消防演练 筑牢安全“防火墙”
  • 秀屿区东峤镇居家养老项目 多元服务托起“夕阳红”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