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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公开发表叛国言论将被立案
【发布日期:2013-03-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综合消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总政治部日前修订颁发《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对2002年总政治部发布的《关于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进行修订,进一步对《刑法》第十章规定的31种军人违反职责犯罪行为进行阐释和细化,明确案件立案标准。
    修订后的《规定》共40条,对31种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作出具体规定,调整了其中14种案件39项涉嫌犯罪情形的立案起点,同时对适用范围和“战时”“违反职责”“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等名词的定义和其他事项作出明确界定,使《规定》更具规范性、权威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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