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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出台规定 网络司法拍卖更加规范
【发布日期:2016-08-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最高人民法院3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网络司法拍卖的平台准入规则、运行模式、各主体之间的权责划分、具体的竞拍规则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梳理和规范。
  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财产变现是实现债权人利益的关键环节,其中司法拍卖是财产变现的最重要途径之一。
  目前,我国已经有1400余家法院自主开展网络拍卖,进行网拍超过25万次,成功处置标的物金额超过1500亿元。
  此次出台的规定全文共三十八条,明确了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主体为人民法院;明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建立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具体个案中由申请执行人选择拍卖平台;明确了网络司法拍卖中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辅助工作承担者各自的职责;明确了一人竞拍有效的原则;通过规则设计努力促成一拍成交,对同一拍卖标的只有无人出价时才再次拍卖;结合网络拍卖的特点,改变了传统的拍卖竞价模式,充分保证竞买人和优先购买权人的权利;确定了悔拍保证金的处置规则;明确网络司法拍卖撤销的情形和责任承担;明确了网络司法拍卖中各主体的相关责任,严禁网络服务提供者违规操作、后台操控的行为。
  据悉,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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