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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天气限制开航
【发布日期:2016-08-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1日发布《关于海上客运船舶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的通告》,决定对所有海上客运船舶实施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管理措施。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李恩洪介绍,限制开航有能见度不良或大风两个条件,由于各地对于能见度的限制条件不同,要按照当地限制开航的条件执行。国内沿海港口一般执行限制开航的风力是8级。
  《通告》要求,包括航经中国港口的国际航行客货班轮、国内海上客运船舶等在内的所有海上客运船舶必须遵守港口所在地有关管理机构关于能见度不良限制开航的规定。所有海上客运船舶必须遵守港口所在地有关管理机构关于开航风级限制的规定。港口经营人、客船公司及其办事机构,要严格按照客运船舶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的规定,完善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售票管控、航班调控和旅客疏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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