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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
6月底将完成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7-06-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 记者31日从国家电网获悉,安徽、湖北、北京、冀北等11家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标准已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执行;另有15家省级电网正处于输配电价测算阶段,预计6月底前批复实施。上述地区加上南方电网公司开展改革的五省区,意味着上半年我国将实现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省级电网全覆盖。
    输配电价相当于电的“运费”。长期以来,电网企业的盈利模式主要靠低价买电、高价卖电“吃差价”,中间环节的输配电价并不需要单独核定。
    201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确定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原则,首次要求对“中间”的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今年1月颁布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则首次明确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提出按照资产和实际运维核算输配电成本,同时建立“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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