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水资源税试点扩至北京等9地将择机推向全国
【发布日期:2017-11-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韩洁、郁琼源)在河北省试点水资源税改革一年半后,12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省(区、市)也将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用税收杠杆抑制不合理用水行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28日联合发文,宣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并表示试点旨在为全面推开改革积累经验,待条件成熟后择机在全国全面推开改革。 水资源税并非我国新设税种,而是已有30多年历史的资源税下的一个税目。根据三部门《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征税对象为江、河、湖泊(含水库)等地表水和地下水。 |
秀屿区东峤镇居家养老项目 多元服务托起“夕阳红”
荔城区北高镇:挽袖献爱心 热血传真情
我市千名职工共庆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 文艺汇演奏响新时代奋斗强音
2025年中考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