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9名公安民警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被处分
【发布日期:2018-01-3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新华社广州1月30日电 记者30日从广东省纪委了解到,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29名公安民警因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其中3人已被法院定罪判刑。 另据通报,清远市公安局副局长,清城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某和清城区分局政委江某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汤某、陈某被免去清城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邓某等20名民警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另外6人进行诫勉谈话。 2017年12月,清城区分局龙塘派出所原副所长黎伟军、光明派出所原所长温某、光明派出所原中队长廖某分别以犯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
秀屿区东峤镇居家养老项目 多元服务托起“夕阳红”
荔城区北高镇:挽袖献爱心 热血传真情
我市千名职工共庆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 文艺汇演奏响新时代奋斗强音
2025年中考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