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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切实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倡导文明祭扫 严格火源管控
【发布日期:2018-04-02】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清明节即将来临,期间将有大量的人员进山入林扫墓,加上春耕备耕也已全面开始,野外火源大量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全市森林防火进入关键时段。对此,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我市各地切实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全面动员部署


  各县区(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把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狠抓落实。要针对清间期间森林防火的形势与特点,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认真总结推行过去清明、冬至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经验与做法,确保安全防范措施、扑救应急准备周全高效。清明期间,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副指挥要坐镇指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在岗在位,包片包村干部要下村督导,确保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倡导文明祭扫


  各地要针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充分应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单、宣传车、短信、标语等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改焚烧纸钱、燃放鞭炮为植纪念树、献鲜花、压香纸等生态文明方式祭扫。要组织基层干部、护林员进村入户发送《“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倡议书》,宣传文明祭扫的重要意义。各交通路口要采用拉横幅、插标牌(旗)、贴标语、发倡议书、播音等方法对进山入林扫墓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消灭盲区,不留死角,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社会氛围。


  严格火源管控


  各地要大力动员组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治安巡逻队、乡(镇)村干部和护林员,加大对坟山、墓葬集中区域的检查和巡查,实行重点防范;在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专人设卡检查,严禁扫墓人员将鞭炮、纸钱等火种带入山林;对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镇一重山等重点保护目标,要采取“人盯人”的人海战术,严防硬守;对位于林区的偏僻坟墓,有关责任人要提前通知墓主注意扫墓安全,防止发生意外。森林火险较高时,各地要果断发布野外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野外禁火令行为,各级公安机关及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给予治安拘留等处罚,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加强应急准备

  各县区(管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对进山入林重要道路要实行交通管制,确保交通安全和应急扑火交通畅通。高森林火险时段,县、乡、村三级森林消防队伍要进入戒备状态,确保一发现火情能快速投入力量扑救,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森林火灾易发的坟山、墓葬集中区域要安排村级扑火小组到场设防,随时扑救突发的森林火情。对发生在重要部位、敏感地区和扑救困难的森林火灾,要果断联系武警部队支援扑救。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领导干部要及时赶赴火场,科学指挥,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的规定,严防脱岗漏岗,确保火情得到高效的处置。


  严格督促检查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全面组织督查组深入乡村一线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督查,按照《莆田市有林乡镇森林防火规范化工作建设方案》的有关规定,全面检查基层乡村动员部署、宣传教育、巡山禁火、扑救准备、防火值班等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限时整改隐患(问题),促进森林防火各项防控和扑救措施的落实。对因工作不力或因整改措施不到位而酿成森林火灾严重发生的单位,将列入黄牌警告管理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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