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市民致电本报咨询:“购买二手房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行的话,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就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军转人员自到地方报到当月起有连续足额缴存即可,但需提供转业证),当前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担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不良银行借款记录的职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二手住房(别墅除外)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介绍,办理二手贷款的申请条件为:借款人必须是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军转人员自到地方报到当月起有连续足额缴存即可,但需提供转业证;台湾青年〈18至40周岁〉来莆田创业就业的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当前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担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不良银行借款记录的职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二手住房(别墅除外),申请贷款时限为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2年之内。贷款款项转入卖双方账户内。提供自有的或他人的在规划区内房产作抵押。暂停向第三次及第三次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另据悉,停止向购建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发放公积金贷款。套数以贷款受理审批时,按查询到的购建房本市辖区内的不动产信息为准。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建房的职工家庭,须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满6个月后,方可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离异的职工,须离婚时间满6个月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户家庭[夫妻双方均连续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现役军人(义务兵除外)视同有连续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单身职工或夫妻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含一方连续缴存不满12个月)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