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以微信平台卖蓝猫为幌子,在收到受害者货款后,立即销声匿迹,人家蒸发。日前,凤凰山派出所联合城厢公安分局网安大队、信息化警务中心,查处这样一起诈骗案件。 2月12日上午,凤凰山派出所接到暂住在辖区的仙游男子欧某报警称,其于2月3日至8日,向微信号MM186XXX的男子购买了一只蓝猫,分三次共被诈骗走1280元,却迟迟没有收到蓝猫。经多次促问,该男子将其微信删除后便销声匿迹,察觉不妙的欧某,果断赶到凤凰山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警后,凤凰山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最终锁定了仙游籍的陈某有作案嫌疑。4月10日上午,凤凰山派出所联合城厢公安分局网安大队、信息化警务中心,在荔城区拱辰街道一办公楼内将陈某成功抓获。 经了解,现年19岁的陈某,在莆田市荔城区一电商公司做售后工作,2月初,陈某从朋友处得知欧某要购买蓝猫,便从网络上下载相关蓝猫的图片给欧某,并让其付了200元定金,而后又虚构了已从福州托运到莆田的客车,到莆田后会有人联系拿货为由索要了尾款1000元,背包80元,从而共诈骗了1280元价格。目前,陈某已被治安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