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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最受伤
私募场外期权业务遭全面“围剿”
【发布日期:2018-04-1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北商】
  2018年依旧是政策收紧的“监管大年”,继资管新规要求分级产品设计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后,私募场外期权业务也被监管锁定。据了解,该类业务由于易出现随意加杠杆、变相降低投资门槛等违规乱象引发监管关注,随着业务全面搁浅,资管计划套利空间被进一步缩减,尤其对私募基金影响更为显着。
  监管“封杀”私募场外期权的核心出发点在于希望该项业务能够被合理使用,成为对冲工具、风险控制工具、保险工具为主,事与愿违的是,部分资管机构利用期权的高杠杆性获利,从而扩大了金融市场整体杠杆,引起市场系统性风险。
  从业内多方反馈意见来看,监管去杠杆的政策方针引导,加之场外期权行业乱象成为该项业务走向末路的重要原因。业内人士表示,大多数人认为各种平台分割份额卖给散户,违反合格投资者规定,容易引起社会问题。首先,各种平台与散户对赌,一旦发生市场变化,投资者无法承担风险,可能造成社会问题。另一方面,私募基金公司放弃管理权,由投资者出交易决策,设立产品作为通道帮助个人交易,“个人不得参与场外期权”的禁令成了摆设。此外,私募基金公司使用公司本身或基金产品作为主体,利用个人或其他公司主体作为募资通道,收集散户的筹码进行交易,这条严重违反了公司主体自有资金和外部投资者资金不能混同管理的规定,也涉嫌非法集资。
  “据说有人利用私募通道把场外期权合约拆开来卖给投资者。最小的10万5万就可以做。这明显不符合私募基金投资人必须是合格投资人投资门槛100万的规定。基于这一点,场外期权合约私募业务被叫停也就十分必要了。”赛亚资本董事长罗伟东坦言。
  同时,监管核查难以解决个人投资者走私募基金通道方式参与场外期权的问题,也是被“封杀”的重要原因,盈码基金研究员雷蕾表示,期权业务由于可以使用杠杆,投资风险较高,所以对于参与其中的投资者有一定的资质要求,而目前不少投资者通过私募的方式避开投资者适当性的问题参与场外期权交易,而券商无法穿透对投资人的身份进行审核,导致市场出现了一些风险。
  场外期权业务全面搁浅,对私募行业带来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当前证监会体系下场外期权参与活跃度较高的机构主要有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私募基金等,其中前两类机构最常承担场外期权创设方、做市商的角色。
  目前场外期权业务中,私募是比较活跃一方,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末,场外期权未了结初始名义本金为2239.71亿元。按名义本金统计,2017年12月新增场外期权交易中,期货公司及子公司占比12.14%,商业银行占比23.94%、私募基金占比18.76%。按合约笔数统计,12月新增场外期权交易中,私募基金占比高达40.09%,期货公司及子公司占比15.79%。
  相较之下,期货子公司与私募开展场外期权受阻对行业带来的影响则相对较小,华泰期货子公司华泰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博表示,不同的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在业务方面侧重不同,有的侧重于为实体经济服务,有的则侧重于对私募等机构服务。而目前,多数期货子公司立足于商品市场,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主,因此要求对这类期货子公司来说,影响可能有限。
  对于私募机构,罗伟东认为,“叫停的措施,对于以场外期权合约为主要投资标的物的私募机构有一定影响”。雷蕾指出,目前参与场外期权的私募机构以部分量化私募为主,主要用于市场中性策略对冲头寸的使用或一些其他的策略,如卖一些虚值期权赚取期权费等,私募参与场外期权受限后,这部分策略会受到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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