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四轮小轿车上路无牌照,管理起来很难,驾驶电动车者没有驾驶证和牌照,一旦出现问题得不到任何安全保障。然而,这样的电动轿车居然有人公开售卖。近日,有市民反映榜头镇有人出售电动轿车,交警大队榜头中队在日常的交通违法查纠工作中,也发现并查获多部电动三轮、四轮方向盘式电动轿车车辆。经深入调查,部分被查获车辆购自榜头辖区的电动车销售点。此类车辆未能上牌、无法按机动车投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且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一旦查获均强制报废,也给驾驶员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榜头交警中队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与榜头市场管理所沟通协调。 4月17日,榜头交警中队联合市场管理所工作人员对榜头辖区各电动车销售点进行集中检查及回头看,对销售业主的进货渠道、销售方式和经营品牌、是否超范围经营、电动车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拼装改装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逐一登记检查结果。同时,对业主进行约谈并明确告知店内销售的电动三轮、四轮摩托车未纳入公安机关号牌管理,不能申领号牌,保险公司也拒绝按机动车受理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此类车辆上路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榜头交警中队将坚决予以打击处理。在此,我们呼吁广大销售商家:不得以不需要上牌、考证、能直接上路行驶等“便利”对消费者进行“诱导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