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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中、福师大附中跨市招生有变化
我市有5个招录名额
【发布日期:2018-04-2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依)近日,省教育厅相继下发《关于同意福建师大附中2018年“空飞班”招生方案备案的通知》《关于做好福州一中2018年面向福州以外地区招收高中新生的通知》,部署2018年福建师大附中“空飞班”、福州一中高中部面向福州以外地区招生工作。根据文件规定,今年省属2所高中招生工作有了一些变化,招生计划缩减,我市有3个招录各额。
  福建师大附中:
  招生计划减半
  2017年,省教育厅征询各地意见后,决定同意福建师大附中“空飞班”2017年起面向福州以外地区招生50人;福州市教育局同意招收40人,全省合计90人。
  2018年,学校主动压缩招生计划,聚焦空飞预备班学员培养,择“空飞”之优录取。面向福州以外地区,招收“空飞班”25人,我市有1个名额,除设区市市区外,在每个县(市)招生数不得超过3人。据悉,“空飞班”在福州地区招生计划也减半至20人。为避免“掐尖”,省教育厅要求,对不符空飞身心检测要求的不予录取。
  福州一中:
  名额分解至设区市
  此前,福州一中面向部分设区市的部分县(市、区)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班学生 50人,名额不作分解。
  2018年,省教育厅函询设区市后,决定招生范围不变(涉及7个设区市的23个县区),我市荔城区占4个名额。
  招生程序:
  参照去年跨设区市招生模式
  方案报备。学校每年制定招生工作细则(含报名条件、招生录取程序等)和招生监督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意后对外发布并实行网上报名。
  结果征询。学校组织实施相关综合测试,报送拟录取的学生名单,由省教育厅备按招生计划控制数核定后,函告生源所在的设区市教育局。设区市无异议后,学校确定录取名单,公示录取结果,并商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办理纸质录取审批手续。未经省市两级审核确认的不得录取、公示。
  学籍接续。设区市教育局指导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及时审核确认,完成学籍接续。
  2所省属高中在福州以外地区的招生计划数不得突破,市际间不进行计划调剂。学校实际招生数,可少于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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