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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食”
【发布日期:2018-05-01】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林劲松】
  战国初年,为了“足食”,魏相李悝提出了“尽地力之教”和“平籴法”。
  “尽地力之教”尊重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要求农民“治田勤谨”,充分调动农民自身种田的积极性,以进一步发掘土地潜力。其具体措施:规定每亩田地标准产量为一石五斗,要求农民尽力耕作,达到每亩增收三斗;同时杂种各种粮食作物,谨防某种作物发生病虫害;要努力耕作,勤于除草,收获时加紧抢收,利用房前屋后空闲土地植树种桑,多种瓜果蔬菜。战国时期每个农户一般有五口人,种田100亩。农业税什一。实行“尽地力之教”以后,可使每户农民岁收入粮食由150石增加到180石,上缴农业税由15石增加到18石,即达标之后,农民每年收入不仅不会减少,反而会比往年多收27石。与此同时,国家又可增加财政收入和粮食储备,这对魏国称雄天下的大业来说,无疑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所以,李悝的“尽地力之教”称得上是足食“答卷”的上品。
  “平籴法”的核心是平抑市场粮食价格,“使民无伤而农益劝”,即使城市居民不因粮商高抬时价而受损伤,使农民多打粮的积极性日益提高。其办法是国家加强对粮食的储存,根据每年农业收成的好坏,来决定国家对粮食收购的具体数额。与此同时,重视受灾之年粮食的销售,按合理的价格收购,按合理的价格出售,做到农民和市民(主要是手工业者和商人)双方利益都得到保护,以促进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故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由于“平籴法”重视农业,扶助工商,“行之数年,国以富强”,所以为后来的政治家们所重视。
  “平籴法”后来有了发展。这里试举一例。据历史记载,宋神宗时,两浙地区发生旱、蝗二灾,米价踊贵,饥死者相望。许多州府都出告示,禁止米商抬价,而越州知府赵清献却“独榜通衢,令有米者增价籴之”。于是,各地米商纷纷运粮来贩卖。从此,越州粮食多了,米价稳定了,同其他州县比,反而便宜了许多。冯梦龙说,这叫做“不求贱而求多”,反而达到了平籴目的。
  在我国古代历史上,凡是有所作为的皇帝,无不重视解决国内的“足食”问题,其中,朱元璋是杰出的代表之一。1368年,明朝建立后,朱元璋注意抓垦荒种植和人口的迁移这两件大事,且一抓就是二十多年。人口的迁移,原则是把农民从窄乡移到宽乡,从人多地少的地方迁移到人少地广的地方,垦荒种植。新垦田地,三年免交租税,让农民休养生息,发展生产。朱元璋抓垦荒种植的特点是有任务,有考核。完成任务者奖励,征收到轻微税收,没有完成任务者则予以重罚,甚至发配充军。这最终使明初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了。城乡人口也随着不断增加了。所以,朱元璋抓垦荒种植和人口的迁移,对于解决“足食”问题,无疑是英明的决策,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从16世纪初期开始,明朝开始进口粮食,中国海商和海外华侨成了运粮回国贩卖的主力军。虽然解决“足食”问题不能依靠粮食进口,但把它作为本国食粮的一个补充,却也可称得上是一个良策。入清以后,尽管顺治十三年(1656)起,清朝厉行海禁达28年,但洋米贸易却是例外。那时,洋大米畅行无阻,源源不断输入中国,为清朝统治的巩固和清初社会经济的恢复,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康熙六十一年(1722),皇帝下令移书暹罗国王,采买大米30万石,“不必上税”,开了外商进口粮食免税的先例。
  随着清代人口不断增加,乾隆六年(1741),广东官员开始组织“洋米贸易大战”,“劝谕各商贩米谷入口发卖”。次年,乾隆帝下令“免征米豆税银”,让本国商民同样享有进口粮食免税的优惠待遇,从而调动了本国海商运粮回国贩卖的积极性,把洋米贸易推进到了一个新时期。以福建为例,乾隆七年,福建进口42900石,到乾隆十七年,增加到58000石,乾隆十九年以后,又增加到每年9-12万石。后来,洋米贸易有所衰弱。为此,各地政府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大大促进了洋米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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