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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特别关注:劳动者的这些权益你享受了吗?
【发布日期:2018-05-02】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了,在这个劳动者的专属节日里,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诸多权益也再次引发关注。加班费应该怎么算?带薪年假如何休?女性劳动者享有哪些特殊权益?一系列问题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劳动报酬发了吗?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对于劳动者关心的加班费,《劳动法》也有明确的规定。
  依照该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春节、元旦、五一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五险一金”缴纳了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为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企业缴纳。
  《劳动法》中也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加班超时了吗?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则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带薪年假有吗?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假期,包括法定假、年休假、病假,以及工伤假、婚假、产假等。这其中,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008年开始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根据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高温津贴发了没?
  根据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但各地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和标准有所区别。
  女职工还有这些权益!
  这些权益包括:痛经假和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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