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县区新闻
联合执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荔城检察、食药监及工商三部门联合开展食品专项检查聚合力
【发布日期:2018-05-0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林永棋 傅嫦丹】

  

       “您好,请配合我们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与以往不同的是,在为期3天的检查中,除了食药监部门执法人员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之外,检察机关及工商也参与到其中。这是记者日前与荔城食药监部门开展日常检查中看到的新现象。
  据介绍,校园周边五毛钱左右的食品(简称“五毛食品”),由于口味鲜辣、价格低廉,广受中小学生青睐,但其本身因包装简陋容易受微生物污染,颜色鲜艳、香味浓郁很可能存在滥用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安全隐患较大,一直是群众投诉热点和舆论关注的焦点。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荔城区人民检察院、食药监及工商三个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护苗”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突击暗访的方式,以校园周边食品小卖部、食品小摊点和超市作为重点监管检查对象,对校园周边食品特别是“五毛食品”进行逐户排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落实情况,检查“五毛食品”中是否存在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食品标签、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食品等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同时,联合检查组还向“五毛食品”各经营业主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其风险防范和食品安全自律意识,倡导商家从正规渠道进货,引导其停止销售问题多发的“五毛食品”等食品。“通过工作人员的检查和宣传,使我进一步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作为一名经营户,一定要规范经营,从正规渠道进货,确保食品安全。”一名经营户说。
  在专项检查中,三个部门立足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区人民检察院对食品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实地监督,促进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有效对接,形成了工作合力。据了解,自2014年12月荔城食药监分局便与荔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旨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形成部门良性互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
  “自2014年12月《实施意见》实行以来,区检察院与区食药监局进行联合执法,已形成工作常态化。每年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定期不定期会商等方式,在食药领域形成多方协作、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荔城区食药监分局陈鸿霖局长介绍。
  据了解,此次专项活动共检查6个镇(街)学校周边经营户30余户,立案查处销售“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2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同时,依托“两法衔接平台”,继续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协作,共同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