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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莆田的榜眼
【发布日期:2018-05-10】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林祖泉】

  宋代殿试,以考试成绩决定等级,唯进士前十名奏请皇帝最后确定。进士一般分为五甲(等),第一、二甲赐进士及第,第三、四甲赐进士出身,第五甲赐同进士出身。一甲第一名状元及第,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
  在福建兴化军(今莆田市)1000多名正奏名进士中,考中榜眼的有6名,他们分别是陈睦、方天若、蔡佃、李宗师、陈俊卿、黄艾。

 

 莆田科举史上的第一位榜眼是陈睦


  陈睦,字和叔,一字子雍。兴化军莆田县孝义里城郊人。
  祖父陈绛,字伯华。登咸平二年〔999)孙暨榜甲科进士第,景德四年(1007),再应“材识兼茂、明于体用科”, 擢第一。授右正言,历任司谏、起居舍人。累迁工部郎中,知河阳府,移知福州,左迁藤州通判。《兴化府志》载:“先是,夏竦与(陈)绛同试制科,举贤良,有憾于(陈)绛。及(夏)竦执政,(陈)绛展转外任,卒。”着有文集。
  父亲陈动之,叔叔陈说之,兄弟同登天圣八年(1030)王拱辰榜进士第。动之官至秘书丞,赠银青光禄大夫。说之“本第一人,夏竦与(陈)绛有宿憾,奏降第六人。”官至秘书丞。
  哥哥陈侗,嘉佑二年(1057)章衡榜进士,《兴化府志》载:“英宗朝,韩琦、文彦博诸名公交荐陈侗宜在馆阁。富弼守汝州,辟(陈)侗为从事。会(富)弼归执政,即召试,除馆阁校勘。”后出知陕州,苏轼以诗《送陈侗同年知陕府》送之;继知潮州,刘挚亦以诗送之,“皆极推重之”。官至朝奉大夫、卫尉少卿。
  其父早亡,幼孤,从小随其母居于苏州外婆家。他嘉佑六年(1061)王俊明榜进士第二(榜眼)。熙宁四年(1071),以秘阁校理除浙西提点刑狱兼常平、免役、水利、农田事。六年(1073)召还,赐章服,升任监察御史。《兴化府志》载:“会神宗欲建六官,以正名实,命即秘阁校雠《六典》,书成,上之,除起居舍人。副门下士侍郎安焘使高丽(今朝鲜)还,除纠察在京刑狱,兼知审官东院,累迁史馆修撰,判尚书刑部。丐外补,上曰:‘非久官制,行且留京师。’既而进鸿胪卿,(曾巩有《陈睦鸿胪卿制》)命草书慰问高丽嗣王,上称美之。” 不久,以直龙阁知潭州。苏轼以诗《送陈睦知潭州》、苏辙以诗《次韵子瞻送陈睦龙图出守潭州》送之。后升迁宝文阁待制知广州,再升任广南东路经略安抚使。卒于任上,累赠少保。
  

 莆田科举史上的第二位榜眼是方天若


  方天若,字彦稽,兴化军莆田县城内刺桐巷人。
  曾祖父方仪,咸平三年(1000),与侄儿方慎言同登陈尧咨榜进士第。《兴化府志》载:“初,兴化军未有学,(方)仪伏阕上书,乞建军学,立夫子庙。得旨赐地,(方)仪入赀助之。复与弟(方)能及(方)慎言奏请修三礼堂步廊、崇阁及学制之未备者。由是莆之学校日盛”。历任大理寺丞、着作佐郎,卒。“郡学绘像祀之” 。《莆阳比事》赞曰:“方氏自(方)仪与慎言、慎从登第之后,迄今其族第进士者六十余人,诸科及乡举不计其数。”
  祖父方正中,景佑元年(1034)诸科进士,官至泉州长史。
  他绍圣四年(1097)何昌言榜进士第二(榜眼)。《兴化府志》载:“其廷对策大意,欲崇复熙、丰之制,谓‘元佑大臣当一切诛杀而不诛杀,子弟当禁锢而不禁锢,资产当籍没而不籍没,古今政事无此义理’。时胡安国推明《大学》,以渐复三代为对,考官定其策第一;宰相章惇以其无诋元佑语,遂以何昌言第一,而天若次之,置安国第三。曾布言‘天若之策,乃奸人附会之言,不足取。天若乃蔡京门客,章惇每言人臣不可欺罔,如天若之言,欺罔孰大焉!’哲宗颔之。”授漳州节度推官。
  元符三年(1100)以徐铎荐,召为秘书省正字。因与蔡京关系较好,蔡失势后,天若被贬为越州观察推官。蔡京复相后,又召为除校书郎、史馆编修,知无为军,提举两浙东路。后任泉州通判,复还两浙,改任提举常平。崇宁(1102-1106)间,升迁福建转运判官,湖南运使。政和六年(1116),知泉州。“丁母忧,服除”,改任京西转运使。为着作郎兼国史编修官,迁秘书少监。改右文殿修撰,知泉州,未行,致仕。着有《文集》五十卷。
  《兴化府志》又载:“先是,元符三年,言官龚夬疏‘天若凶邪,而(蔡)京收置门下,赖其倾险,以为腹心。立起犴狱,多斥善士,天下冤之,皆(蔡)京与天若为之。愿考证其实,以正奸臣之罪。’不报。后百余年,族孙(方)大琮读其廷对策,甚不满意云。”
  

 莆田科举史上的第三位榜眼是蔡佃


  蔡佃,字耕道,兴化军莆田县城南蔡宅人,祖籍仙游县枫亭。
  《兴化府志》载:“考蔡氏(族)谱,(蔡)襄生(蔡)旻,(蔡)旻生(蔡)佃、(蔡)伷、(蔡)伸。……又(蔡)襄与(蔡)京同高祖,(蔡)佃,(蔡)京从孙也。时(蔡)京当轴,(蔡)佃廷试第一,(蔡)京降为第二。”
  祖父蔡襄(1012-1067),字君谟,自号莆阳居士,登天圣八年(1030)王拱辰榜甲科进士第,授漳州军事判官。历任西京留守推官、着作佐郎、馆阁校勘。升任直史馆,兼修起居注。以母老求知福州,改福建路转运使。复修起居注,判三司盐铁勾院。后迁起居舍人,知制诰兼判吏部流内铨。迁任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府。以枢密直学士知泉州,徙知福州,再知泉州。召为翰林学士,三司使。拜端明殿学士,出知杭州。徙南京留守,未行卒,年五十六。《仙溪志》载:“(蔡)公为文清遒粹美,有《莆阳居士集》三十卷,尤工于书画。……高宗尝评公书法为本朝诸臣之冠,欧阳修以为当世独步,行书第一,楷书第二,草书第三。……特赠吏部侍郎。淳熙三年,谥忠惠,欧阳修铭其墓”。
  叔祖父蔡高(1014-1041),字君山,蔡襄之弟。他景佑元年(1034)张唐卿榜进士,历任长溪县尉、开封府太康县主簿。《兴化府志》载:“府尹吴遵路素刚,好以严惮下吏。(蔡)高年少位卑,能不慑屈,而得尽其事之详。遵路独喜,以(蔡)高为能”。卒于官,年二十八。“其妻程氏,一男二女皆幼。县人哀其贫,以钱二百千为其赙。程氏泣曰:‘吾家素以廉为吏,不可以此污吾夫。’拒而不受”。欧阳修为蔡高撰写墓志铭,称其“以惠爱其县人,而以廉化其妻妾”。志书还载,蔡高曾对欧阳修说:“天子以六科策天下士,而学者以记问应对为事,非古取士之意也。吾独不然。”乃昼夜自苦为学,及其亡也。其兄发其遗稿,得数十万言,皆当世之务。“逾年,天子与大臣讲天下利害为条目,其所改更,于(蔡)高之稿,得其五六,因叹(蔡)高果天下之奇才也”。
  蔡佃与弟蔡伷、蔡伸入太学时,俱有能声,号称“三蔡”。 他崇宁二年(1103)霍端友榜进士第二(榜眼),其堂叔祖蔡京高居相位,应试评卷揭榜时,论文取士,蔡佃应为状元。但金殿廷对时,蔡京为避嫌,将他改为榜眼,派其在户部当佐理官职。后来,蔡佃向徽宗上奏折,请求罢免蔡京,蔡得知后极其恼火,贬他到浙江温州任税监。然而蔡佃处事公道,清除积弊,深得温州百姓赞誉。正如《兴化府志》所云:“时从祖(蔡)京当国,力欲罗致门下,竟不能屈。会星异,上疏论宰相非人,宜学汉汲黯故事,以应天变。责监温州税”。蔡京死后,宋廷起用蔡佃为朝奉郞,后升任龙图阁学士。蔡佃能诗,李弥逊评其诗数十篇,谓其“清丽超轶,有不群之思”。《闽诗录》丙集卷六收入其《雷轰漈》 《豁然阁》诗二首;《莆风清籁集》卷四也收入其《雷轰漈》诗一首。
  
  

莆田科举史上的第四位榜眼是李宗师


  李宗师,兴化军莆田县义井街人。
  他政和二年(1112)莫俦榜进士第二(榜眼),官至潮州(一作湖州)掌书记。绍熙二年(1191),知军赵彦励在东街柴行巷为李宗师立“亚魁坊”。
  
  

莆田科举史上的第五位榜眼是陈俊卿


  陈俊卿(1113-1186),字应求,号六梅,兴化军莆田县阔口人。
  《兴化府志》载:“幼庄重,不妄言笑”。 知书识礼,事孝躬亲,颖慧过人。12岁作《咏砻》诗:“本是栋梁材,良工琢成砻。两耳垂于外,一心置在中。地盘常不动,天运转无穷。米糠遂分出,全赖簸扬功。”显露了他的远大抱负和出众才华。
  他绍兴八年(1138)与黄公度同榜进士第二(榜眼),授泉州观察推官。秩满,秦桧当国,察其不附己,以为南外睦宗院教授。寻添通判南剑州,未上而秦桧死,乃以校书郎召。“孝宗时为普安郡王,高宗命择端厚敬重者辅导之”,除着作佐郎,兼王府教授,“讲经辄寓规戒,正色特立。王好鞠戏,因诵韩愈谏张建封书以讽。王敬纳之”。累迁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除权兵部侍郎。孝宗受禅,迁中书舍人,以本职充江淮宣抚判官,兼权建康府事。
  隆兴初元(1163),建都督府,除礼部侍郎,参赞军事。以宝文阁待制知泉州。请祠,提举太平兴国官。“因极论朋党之弊”,除吏部侍郎,同修国史。“受诏馆金使”,遂拜同知枢密院事。四年,制授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俊卿以用人为己任,所除吏,皆一时选。奖廉退,抑奔竞。或才可用,资历浅,密荐于上,未尝语人。每接朝士及牧守自远至,必问以时政得失,人才贤否”。虞允文宣抚四川,俊卿荐其才堪将相。
  乾道六年(1170),陈俊卿虽曾引荐虞允文为相,但因不同意允文提出与金通和以及遣使到金朝将徽、钦二帝灵柩迎归陵寝的主张,乃自请补外,以观文殿大学士帅福州。在福州任上,他关心百姓,以民为本,“政尚宽厚,严于治盗,海盗晏清,以功进秩”。 淳熙二年(1175),再命知福州,累章告归。淳熙五年,俊卿又被召用判建康府兼江东安抚。“俊卿去建康十五年,父老喜其再来。为政宽简,罢无名之赋”。当地父老知道他再来任职,所到之处设香案迎接,深受士民百姓的爱戴。淳熙八年(1181),陈俊卿已是年近古稀的老翁了,他第八次上书,请求告老返乡,最后才获“恩准”返回莆田故里,以少师、魏国公致仕。淳熙十三年(1186),陈俊卿病重弥留之际,他遗书诸子:“勿祈恩泽及功德,勿请谥树碑。”卒年七十四,皇上闻之辍朝表示哀悼,赠太保,谥正献,赐葬。着有《文集》二十卷。
  俊卿生前与理学大师朱熹过从甚密,私交极笃,曾“屡尝论荐”。他有5个儿子,其中三个是朱熹的学生。俊卿死后,朱熹不远千里来到莆田吊唁,表达他对先贤的敬仰与怀念之情,称其“始终全德,不可指议”。并亲自为俊卿写“行状”,文学家杨万里也为他写了墓志铭。
  陈俊卿在兴化历史上是一位值得纪念的忠臣良相,他一生抗金爱国,不附权贵。后人说他“正色立朝,为南渡名宰相” “与高宗时的宰相李纲,在事业上是能先后辉映的”。南宋大诗人陆游赞扬他“名盖后代,才高古人”。邑人把他与蔡襄、龚茂良、方信孺并称为“宋代莆田四贤”。俊卿还是一位书法家,小楷尤为精工。《兰陔诗话》评价他的“书法结构在颜真卿和欧阳询之间”。孝宗皇帝御书《赐陈俊卿札》,与俊卿撰写的《谢恩表》,同刻一碑传世,二者合一,在古碑中尚属首见。书法俊美清逸,刻工典雅隽秀,为极其难得的书法艺术珍品,也是珍贵的历史文物。
  

 莆田科举史上的第六位榜眼是黄艾


  黄艾(1145-?),字伯耆,唐桂州刺史黄岸之后裔,兴化军莆田县人。
  《兴化府志》载:“(黄)艾,乾道八年(1172,黄定榜)廷对第二人(榜眼),累历清要。朱文公(熹)知漳州,奏行经界,朝议未定,(黄)艾转对入剳子言:‘今日以天下之大,公卿百官之众,商量一经界,三年而不成,使更有大于此者,将若之何?’光宗即付出行之”。
  淳熙十六年(1189),以秘书丞充嘉王府赞读,迁着作郎。绍熙四年(1193),历官右正言兼翰林院侍讲,升迁左司谏,改任权(代理)工部侍郎,仍兼侍讲。“会朱文公罢讲筳,(黄)艾因进讲,问逐(朱)熹之骤。宁宗曰:‘始除(朱)熹经筳耳,今乃事事欲闻!’(黄)艾悃请再三,不听”。
  庆元元年(1195),为中书舍人 兼实录院同修撰。第二年,充金国正旦使。归来后出知赣州,官终刑部侍郎。志书评他,“以待制终,方盛年,人咸惜之”。 封莆田县开国男。着有《尚书讲义》十二卷、《春秋讲义》十卷、《通鉴论断》五卷、《圣政史断》五卷以及《止堂集》。《闽诗录》丙集卷十和《莆风清籁集》卷五均收入其诗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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