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仙游县交了城乡居民医保,现因病准备到厦门就医,请问是否可以报销?如果行的话,需要哪些材料?另外,在厦门就医是否要定点医疗机构?在网上可以查询吗?”日前,有市民来电向本报咨询上述一系列问题。 就此,市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回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厦门市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出院后需携带以下材料至莆田市内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1、住院发票(医院盖章)2、费用总清单(医院盖章)3、出院小结(医院盖章)4、参保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参保患者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6、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据介绍,若市民就医属于门诊特殊病种并经审批后,在门诊治疗的可享受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相关政策。而审批门诊特殊病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到莆田市内二级以上医院医保服务站或到就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1、社会保障卡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参保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的《莆田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审批表》1式2份 5、病历档案:出院小结原件或复印件1份(医院盖章)或疾病证明书(医院盖章)。 另外,关于市民咨询的关于厦门市定点医疗机构问题,市民可经福建省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12333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http://www.fj12333.gov.cn:268/fwpt/ggcx/sipublic.html)。 具体办理事项请咨询莆田市城乡居民医疗合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2788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