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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威胁商户低价收购敛财
海南“月亮帮”覆灭
【发布日期:2018-05-11】 【来源:《检察日报》】 【阅读:次】【作者:】

  2017年9月30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对以黄图望为首的“月亮帮”37人提起公诉。11月25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图望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被告人梁正武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其他35名成员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黄图望等27人提起上诉。日前,海南省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拳头硬”到处耍横


  
  “月亮帮”,因38岁的“帮主”黄图望额头上有一月亮形疤痕而得名。
  上世纪90年代,出生在海南五指山番茅村的黄图望和王保翔、黄雷等人在五指山市陆续加入了以蔡某(另案处理)为首的“黑鬼帮”。2000年,黄图望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2年出狱后,黄图望发现“黑鬼帮”头目蔡某在2001年被人砍伤,“群龙无首”的帮派随之烟消云散。
  黄图望认定,要想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必须得有钱。但他从未想过靠劳动赚钱,而是谋划重操旧业,不劳而获。他重新纠集原“黑鬼帮”成员王保翔、黄雷等人,通过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犯罪,逐步扩大了势力和影响,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黑恶组织。
  “拳头硬才有地盘。”这是黄图望的口头禅。为壮大势力,他吩咐手下不断“招新”。2010年前后,“月亮帮”成员接近40人。帮派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领导者、骨干人员、积极参与者和一般参与者。在黄图望之下,是其得力干将梁正武。“帮规”要求低级别成员必须尊重高级别成员,成员彼此之间要团结,不得吸毒,兄弟被欺负要报仇等。
  如何维系帮派呢?黄图望的办法是为团伙成员提供住宿及娱乐消遣活动的开销,借以笼络人心。“月亮帮”为成员安排住宿,提供免费的娱乐消遣活动,中秋节派发月饼,春节发放红包,对因犯案而被关押的组织成员提供生活费,对受伤的组织成员提供医疗费。
  为保证“拳头硬”,“月亮帮”非法持有仿制枪支两支,砍刀、斧头、匕首等作案工具几十把,在五指山市横行霸道。
  2008年至2016年,“月亮帮”成员多次在网吧、酒吧聚众斗殴,导致多人受伤。2005年8月21日,黄图望指使帮内成员在一家卡拉OK厅将两名被害人分别打成轻微伤和重伤。
  2013年9月18日,黄图望的妻子王某驾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剐蹭,王某立即打电话告诉黄林壮。黄林壮召集黄克理等人在五指山市区寻找那辆小轿车,伺机报复。当晚,他们在房产局路段发现该车,将正准备上车的被害人郑某强行拉走,带到一无人处,与陆续赶来的其他组织成员一起围住郑某拳打脚踢,将其打成轻伤。
  2014年1月18日下午,“月亮帮”成员黄林壮与另一帮派组织“鹏辉帮”的成员发生争执。黄林壮叫上黄图展、黄克理等帮派成员,与“鹏辉帮”成员发生冲突,后被民警制止。当晚,心有不甘的黄图展、黄林壮等人纠集帮内成员在一家宾馆集合,人人都拿了“家伙”,黄林壮还让黄克理取来仿左轮手枪放在车上,准备“火拼”。9时许,“鹏辉帮”20余人驾驶多辆摩托车寻找“月亮帮”成员以图报复。黄图展驾驶皮卡车载着帮派成员与“鹏辉帮”成员相遇。黄林壮拿着左轮手枪和“鹏辉帮”成员相互射击,“鹏辉帮”一名成员被击中头部身亡。
  

 逞凶蛮花式敛财


  
  “月亮帮”在大打出手、耀武扬威的同时,还以各种手段强行敛财。
  2005年9月,黄图望召集梁永杰、黄雷等手下,在五指山市新市场、纺织厂、面粉厂、气象局等地,用暴力、威胁手段低价向商户收购鸭毛,对不愿向其出售鸭毛的商户进行殴打,同时持刀、火药枪等驱赶其他收购鸭毛者,垄断了五指山市南圣河以南地区的鸭毛收购市场。
  2012年,黄图望又与陵水铸城砖厂经销商薛某等人合谋垄断五指山市加气砖市场。黄图望多次带领帮派成员在通往五指山市的公路上打砸外地运砖车,迫使陵水、三亚等周边市县的经销商不敢再去五指山市销售加气砖,五指山市内的工地只能接受薛某出的高价。据了解,2012年至2016年,通过非法控制加气砖市场,黄图望和薛某等人非法获利194万余元。
  2013年至2015年,为拿到五指山市新市场拆迁项目土方工程,黄图望、梁正武等人商议,决定指使“月亮帮”成员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帮助生源公司非法拆迁,从中获取大笔好处费。
  当时,吴女士的饭店处于拆迁范围内。为了让吴女士接受拆迁协议,梁正武先指使他人打电话威胁,未达目的,又让他人两次将粪便、机油泼到吴女士经营的饭店内以及吴女士居住的楼房楼道里。担心人身安全,吴女士被迫接受拆迁协议。
  帮助生源公司完成拆迁后,梁正武等人向生源公司提出要承揽工程项目。为此,梁正武等人纠集帮内成员到生源公司进行恐吓,采取堵公司门口、驱赶客人、恐吓等方式,扰乱生源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梁正武还让人在酒店门口,将粪便泼在生源公司老板身上。最终,“月亮帮”获得新市场拆迁工程,从中获利30余万元。
  2014年初,黄图望、梁正武和经营吊车生意的陈书清、陈书洁多次谋划,由前者非法控制五指山市吊车市场,陈书清、陈书洁每年支付“月亮帮”20万元报酬。随后,梁正武安排组织成员逼迫五指山市另外两家经营吊车的商户将吊车租给陈书清和陈书洁。张某的吊车原本在五指山市一个小区内施工,经“月亮帮”恐吓及三次驱赶,最终离开五指山市。施工方只好支付5000元租金,租用陈书洁的吊车完成剩余工程。在“月亮帮”的“保护”下,五指山市的吊车市场由陈书洁、陈书清垄断。
  

 团伙覆灭百姓称快


  
  “月亮帮”逞凶霸道多年,众多被害人怕遭报复,都选择了忍气吞声。听说司法机关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终于有群众站出来,向警方报案。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迅速投入侦查,同时通报检察机关。
  在海南省检察机关的通力协作下,该案侦查终结,移送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据该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该案案情疑难复杂,涉及罪名13个,涉及犯罪事实59起,单是侦查卷宗就达238册,且涉及人员众多,大多数被告人有犯罪前科,反侦查意识强,取证十分困难。为此,海南省检察院抽调公诉处、一分院、五指山市检察院办案经验丰富的4名检察官和4名检察官助理组成办案组,集中精力、时间,全力以赴投入该案审查工作。
  办案组把全面严格审查证据作为重要任务,既注重案件定罪证据、组织犯罪证据的审查,也注重量刑证据、个人犯罪证据的审查;既注重实体证据审查,也注重程序证据审查。在案件侦查期间,办案组及时指派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在全面深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从批捕和公诉层面提出取证意见,协助侦查机关理清侦查方向、明确侦查重点,及时全面提取证据,规范取证行为。在审查起诉期间,办案组进一步细化和补强证据,向侦查机关提出补查补证意见146条,建议公安机关追加认定累犯1人,撤销缓刑2人,追加个罪漏犯11人。
  办案组检察官在案件的每个环节都坚持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依法为经济困难的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指定了辩护人;在提起公诉前主动约请辩护律师就案件证据、定性以及量刑等方面进行交流,充分听取辩护人的意见;针对部分被告人提出部分犯罪时未在场的线索,安排专人进行复核。
  在审查案件的两个月里,专案组提审犯罪嫌疑人80余人次,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认定15名被告人实施部分犯罪时具有未满十八周岁的法定从轻处理情节,核减了部分被告人的犯罪次数、犯罪数额,为法院准确定罪量刑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7年9月30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对“月亮帮”3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犯罪案提起公诉。11月21日至25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庭审中,公诉人历数“月亮帮”的种种罪行,旁听群众无不震惊。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图望、梁正武伙同多人形成参与者多达37人,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较为固定,层级分明,以黄图望、梁正武为首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同时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四个特点,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7年12月29日,该案一审宣判,黄图望被判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罚金25万元;梁正武被判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其他35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十年不等的刑罚。一审宣判后,黄图望等人提出上诉。3月2日,海南省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审判结束后,“月亮帮”成员、今年刚满20岁的符启帆对自己所犯罪行深感悔恨。他说:“14岁加入‘月亮帮’,到现在已有6年。当时自己年纪小,不懂事,初二辍学后就经常跟着黄图望等人出入各种场合,干了不少坏事,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最终自食其果。”
  “月亮帮”被绳之以法的消息很快传遍五指山市。
  “太好了,判得好,我们以后做生意不用提心吊胆了!”从电视新闻里得知“月亮帮”案件二审宣判的消息,五指山市一家美容店老板阿芳说。
  2013年的一天,阿芳的店里忽然来了几个不速之客,要求交“保护费”。这几个人正是“月亮帮”组织成员。“他们态度很嚣张,而且没过几天又来了一帮人。我担心影响生意,就答应每个月固定给钱。”阿芳回忆说,“一开始每个月给800元到1000元不等。后来他们又说兄弟多了钱不够用,要求加钱,每次都派不同的人过来收钱。他们那个帮派很凶,我不敢报警,因为家人都在这边生活。”
  这些年,在五指山市做美容行业的,几乎无人不知“月亮帮”。同样经营美容店的阿丽说起“月亮帮”还是有些害怕。“他们人很多,不交保护费就来闹事,我们惹不起。”
  在五指山市经营小卖店的王兵,曾在2013年的一天晚上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要求他明天立即与拆迁公司签协议,否则“你就麻烦了”。“我本来没放在心上,以为只是地痞流氓虚张声势,没想到第二天就有人来店里闹事。当时是中午,客人比较多,几个年轻人进来什么话都不说就开始泼粪,泼完就跑。去年检察院来人向我了解情况,我才知道这帮人叫‘月亮帮’,干了好多坏事。案子判得好,这样老百姓才能安稳生活。”王兵说。
  

  ●案后释法:


  
  “月亮帮”37名成员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案二审宣判,彰显了政法机关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坚定决心。
  长期以来,“月亮帮”称霸一方,恶行累累。他们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向当地商铺索取“保护费”,替人追债,插手拆迁工程,非法获取巨额利益,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和群众的正常生活。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此案时,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深入审查,核实了大量证据,被告人和辩护律师也充分行使了举证、质证和辩护权利,彰显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精神。
  今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海南省司法机关随即出台具体举措,坚持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为建设美好新海南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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