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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安防保安全?损坏设施要赔偿
【发布日期:2018-05-14】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钱碧云 朱琳琳)日前,国道356线新文路西浦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车号为闽B25706的重型自卸货车追尾一辆满载货物的中型厢式货车,致使中型货车撞上中央绿化带的波形防护栏后侧翻在地,所幸并无人员伤亡。
  经秀屿公路分局的路政人员现场勘验,该事故造成公路附属设施损失波形钢板护栏(两栏板)损坏24米,护栏柱(两波板)4根。按照《福建省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收费标准》,当事人应当缴纳公路路产赔(补)偿费合计人民币7040元。路政人员随后联系了闽B25706的车主,商量赔偿事宜。
  据悉,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秀屿公路分局多次及时修复被毁坏的护栏。在多起交通事故中,正是有了生命防护栏,才阻止了车毁人亡的事故发生。在此也呼吁广大群众:要自觉爱护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如损坏设施要自觉与公路管理部门联系,及时进行赔偿修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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