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李金春 彭元鹤) 近日,仙游检察院对一起因毁坏别人车辆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追究法律责任,对嫌疑人林某曾因聚众斗殴罪被判缓刑,又因无事生非损坏他人财物,经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撤销对林某的缓刑决定,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与前犯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2017年7月22日晚,曾因聚众斗殴罪被判缓刑的男子林某与朋友苏某在酒楼喝酒。林某称自己心情不好,提议出去砸摩托车泄愤,苏某表示同意。两人便回到苏某的租房取出钢管、长刀,后一起驾驶摩托车出门。途中两人遇到并不相识的李某骑摩托车路过,林某拿出刀威胁李某停车,李某因害怕而下车躲在一边,林某二人便持工具将李某驾驶的摩托车砸坏后扬长而去。经价格中心认证,被砸摩托车损失2850元。 2017年9月2日,林某与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审查发现,林某于2017年5月23日曾因犯聚众斗殴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属于社区矫正服刑对象。在社区矫正服刑期间又重新犯罪,具有社会危险性,因此被撤销缓刑执行实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