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徐先生、邱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他们的朋友陈某诱骗他俩去办信用卡,之后陈某骗走他俩的信用卡,偷盗信用卡消费套现,最后欠款银行二十多万元无力偿还,陈某因诈骗而被司法部门逮捕,但银行要他们承担还款义务,他们认为,银行的要求不合法,不知道他们拒绝承担责任是否合法? 两男子陷入信用卡陷阱 据徐先生、邱先生介绍,仙游男子陈某和他们都是小时候好朋友,但陈某无正当工作,平时好吃懒做彧赌博,为了自己的生活用度和赌博挥霍,其利用自己曾经成功办理信用卡的经验,开始在自己的朋友身上动起歪脑筋。首先陈某找到徐先生和邱先生,拿出了自己成功办理的几张信用卡,并告诉他们利用信用卡进行消费、经商的便利,并且声称自己有特别的“门路”,可以很轻松的快速把信用卡办理下来。由于摆在眼前是陈某摆在桌上实实在在的信用卡,而且又是多年的朋友,徐先生和邱先生说,出于朋友信任,两人很快就动心了。接着,陈某在带两人到银行去办卡,在正式办卡之前,他告诉徐先生和邱先生,因为银行对信用卡的审核比较严格,为了避免两人因为不会回答问题、不熟悉流程等导致信用卡办理失败,因此在申办时必须在申办材料上留陈某的电话,同时为了提高额度,必须留陈某指定的一家商户的地址。 私扣信用卡 骗取信用消费 陈某为了不让两朋友起疑心,2013年11月分别带邱先生和徐先生到了某国有银行办卡,邱先生和徐先生也按照陈某上述的指示填报了上述申办材料。很快信用卡办理下来了,但卡是寄到陈某事先指定的地址,陈某拿到朋友的信用卡后不但没有告知自己的两个朋友,还欺骗邱先生、徐先生因为银行审核没过关,信用卡并没有办理成功,然后利用预留的自己手机号直接将信用卡开通使用。之后陈某并没有收手,他利用同样的手法再次欺骗徐先生和邱先生办卡,在两年间陆陆续续以邱先生和徐先生的名义在多家银行共办理了七张信用卡。他使用上述信用卡大肆进行套现、消费,用于满足日常挥霍和赌博。其利用多张信用卡和最低还款额两者结合起来的的漏洞,将上述行为一直持续到2017年。终于在2017年11月最后一次套现还款后其再也无力归还越锁越紧的债务链。银行工作人员在多次打电话催收无果后,上门找到了信用卡上登记的持有人邱先生、徐先生,两人这才知道自己的信用卡被陈某一直冒用,目前已逾期欠款共二十多万元。 律师:受害人可以不承担还款和连带责任 事故发生后,银行找到邱先生、徐先生,要求两人承担还款责任。 那么银行的要求是否合法?记者走访福建九雍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告诉记者,邱先生和徐先生亲自到银行办信用卡,信用卡有欠款,银行找邱先生和徐先生偿还欠款是正确的。但因陈某将两人的信用卡骗走,并实施诈骗行为,而邱先生和徐先生全不知情,不必承担经济责任和连带责任,那么这责任应由犯罪嫌疑人承担,所以由此产生欠款应该由陈某承担,银行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陈某讨回欠款。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也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并使用,逾期拒不归还,其行为已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决定对其批准逮捕。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切莫轻信“有心人”从而给予犯罪活动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