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情感
夏季防晒应留意光敏性物质
【发布日期:2018-05-30】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林苗苗】
  夏季烈日炎炎,吃过某些食品、药物后是否更容易晒伤晒黑?多位皮肤科专家提示,夏季防晒应留意光敏性物质。近年来一些光线性皮肤病的发生有所增多,原因之一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环境变化,人们普遍会接触到更多光敏性物质,例如服用药物、接触化学品乃至食用蔬菜水果的种类等都在增长。
  与会专家举例,常见的光敏性食物包括无花果、柠檬、柑橘、木瓜、香菜、芹菜等。长时间阳光下活动或自身对紫外线特别敏感的人群,需要注意减少食用或接触光敏性物质。对蔬菜来说,煮熟后光敏性会明显降低。
  此外,雌激素类、四环素类、维甲酸类、扑尔敏等多种常见化学药都具有光敏性,摄入后应尤其注意防晒。
  在婴幼儿等特殊人群防晒方面,专家认为,婴幼儿每天可进行1至3次日光浴,每次10分钟左右,但应避开每天上午10点至下午4点紫外线最强的时段。
  专家建议,6个月以内的婴儿不宜使用防晒霜等防晒化妆品,应以衣物遮盖防晒,2岁以内的幼儿也应以遮盖为主,可使用防晒值低的物理性防晒霜。对儿童来说,可以使用防晒霜,但在阳光下阴影长度短于身高的时段不宜室外活动。
  专家提示,适量日晒对促进体内维生素D的合成等有积极作用,但同时合理防晒不仅关乎是否“晒黑”,过度、长期的日晒还可加剧皮肤老化、诱发或加剧各种光线相关的皮肤病,甚至增加皮肤恶性肿瘤的发生风险,需引起重视。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焦点图片
  • 市总工会助力木兰溪生态文明发展项目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 湄洲岛生态低碳发展案例再次亮相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 大爱和平 文明互鉴 第九届世界妈祖文化论坛在湄洲岛举行
  • 灵华线羊角寨隧道上演“紧急救援”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