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在全市设立民事行政生态检察联络点,聘任民行生态检察联络员,建立民行生态检察工作长效沟通联系机制,服务方式由“坐堂”变“巡诊”,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为充分实现检力下沉,拓宽民行生态检察案源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申请监督,该院从三个方面着力加强。一是建立民行生态检察联络点,在辖区主要乡镇及律师事务所设计联络点,放置民行生态监督案件受理登记表,定期收集,获取案件线索;二是聘任民行生态检察联络员,由村居主要干部担任,对其进行民行生态方面的专门培训,协助检察机关获取相关民行生态案件线索;三是以举报宣传周、法治宣传日等为契机,到辖区乡镇、村居开展主题法制宣传,直接接受群众咨询和申请监督。 据介绍,去年,该院成功办理的案件督促国土部门收回生态治理保证金176.609万元并转入财政专用账户用于生态恢复治理,收回矿产资源补偿费4.8万元,收回闲置国有土地33335.52平方米。接下来,随着民事行政生态检察联络点的设立,该院还将继续深化联络点工作,加强联动协作,整合执法资源,共同守护碧海蓝天。 林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