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东庄食药监所“三促”加强药品经营主体监管工作。今年5月份以来,该所共检查药品经营及使用单位9家,提出整改意见3条,查处违法案件1起,并对辖区药品经营主体约谈实现100%。 一是打击违法促落实,通过双随机和日常检查结合,持续打击药品流通环节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突出对卫生所、个体诊所、药店等主体的监管,重点检查挂靠、走票,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票账货款不一致,执业药师“挂证”、非法回收药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购销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责任约谈促提升,着力开展药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及执业药师约谈会,以约谈有效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行为,督促严格按照许可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规范经营,并不得在经营场所从事诊疗活动。 三是社会共治促自律,利用“食安创城”契机,广泛开展食品药品知识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力度,药品经营主体自觉宣传和指导合理用药,认真对待消费者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