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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莆田籍宰相(1)
【发布日期:2018-07-05】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林祖泉】
  宰相是中国古代对于辅佐君主并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的官员的一种通称或俗称,并非具体的官名。史传商代有伊尹为相,周代周公为太宰,皆为辅佐君主并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官员,太宰与相就合称为宰相。宰相为百官之长,其职责范围是“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任其职焉” 。可以说宰相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
  宰相联称始见于《韩非子·显学》。宰相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群人,例如汉代的丞相可以称之为宰相,很长时间就是一个人;唐代的三省长官,甚至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官员都算宰相,宰相就是一群人。
  宋朝以同平章事为宰相正式官名,以知政事为副。从汉至唐,皇帝待宰相之礼,逐渐降级,至宋太祖 废“坐论”之礼,使宰相地位大降。太祖建国后,不断加强皇权,分化、削弱相权。实行“二府三司制”,宰相职权被一分为三,中央虽设三省,但三省及六部 长官不经特许不得管理本司事务,成为闲职。实际权力归属“中书门下”这一机构,又称政事堂、都堂等,管理国家行政事务,以同平章事为长官,多由中书、门下两省侍郎担任,无定员。
  元丰改制前,设宰相三人,照例兼馆职,依次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昭文馆大学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集贤院大学士,即“昭文相” 、“史馆相”、“集贤相”。宰相常不满编,以位次高者为首相。此外,以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行政权。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机构,长官为枢密使,与政事堂合称东、西“二府” ;“三司”(户部、盐铁、度支)主管财政,号称“计省” ,长官为“三司使” ,号称“计相” ,地位略低于“二府” 。二府三司各自独立,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构成最高辅政机关。
  神宗元丰改制,废除二府三司制,设宰相两人,首相称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次相称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另设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为副相。徽宗政和时,改左仆射为太宰兼门下侍郎,右仆射为少宰兼中书侍郎。高宗建炎间,再改宰相官名为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知政事为副相。孝宗乾道以后,又以左右丞相为宰相,仍复参知政事副相。此外光宗、宁宗、理宗都曾设“平章军国重事”和“同平章军国重事” ,由老臣或权臣担任,处理军国大事,位高宰相。
  按照以上标准的话,兴化军(今莆田市)只有陈洪进、蔡京、叶顒、陈俊卿等4人可以入选,其中蔡京、叶顒、陈俊卿3人为名副其实的宰相,有职有权;而陈洪进只是有其名无其实,享受宰相待遇罢了。
  1.蔡京(1047-1126年),字元长,兴化军仙游县(今莆田市仙游县)人。父亲蔡准,景佑元年(1034)进士,历任都官郎中、秘书丞,官终侍郎,赠太师。
  熙宁三年(1070),蔡京登叶袓洽榜甲科进士第,入仕初为钱塘(今属浙江杭州)县尉、舒州团练推官。时值宋神宗任用宰相王安石进行变法,他积极支持并参与其中,博得新党人物的好感。熙宁十年(1077)入京,历任流内铨、崇文院属官,并开始进入“中书礼房”任学习公事。
  元丰元年(1078)后任权检正礼房公事、检正户公事,权提点开封府(今河南开封)界诸县镇公事。元丰五年(1082)官制改革后,任考功员外郎、起居郎。次年八月,任贺辽道宗生辰使,同年回朝后任中书舍人。《兴化府志》载:“时弟(蔡)卞已为舍人,故事:入官以先后为序。(蔡)卞乞班(蔡)京下,兄弟同掌书命,朝廷荣之。改龙图阁侍制,知开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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