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光线刺眼妨碍交通 广告车严禁进入中心城区
【发布日期:2018-07-09】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李金春 谢秋玲】

图为交警查处广告车现场。

  “还有流动广告车进入城区,这光线也太刺眼了,我看了广告车后眼睛一直被刺得流眼泪……”近日有市民反映,称近几天常见到有流动广告车进入城区,因广告车影像屏幕、LED屏幕光线过于强烈,且不断变换各种颜色,严重干扰了过往车辆驾驶人的视野,影响驾驶人对路况的判断,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能对广告车进行整治,确保广告车上街不扰民。据悉,目前莆田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荔城交警大队)已对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7月5日,市民陈女士在市区八二一大街看到一部流动广告车,她不经意间看了广告车一眼,就被刺眼的LED屏幕光线所伤,视线刚开始时一片空白,后来眼睛见风就流泪。所幸她闭眼休息半小时以后,才消除了这种视力不适应症。陈女士对城区出现的广告车感到不理解。“从去年10月23日开始,就规定流动广告车不得进入中心城区,交警部门将对流动广告车进入中心城区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想不到这流动广告车至今还能进入中心城区,希望交警部门对流动广告车的违法行为开展整治。”
  另一目击者也表示,炎热夏季,特别是夜间,市民外出乘凉的较多,而街头出现的流动广告车在进行广播宣传过程中,其使用高分贝喇叭所产生的噪音影响了市民正常生活休息,引起许多群众的不满,甚至有不少驾驶人在路上看到流动广告车会觉得厌烦,产生路怒症。而有些流动广告车行驶时间长、速度缓慢、线路重复,广告车驾驶人会感到无聊,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驾驶人有的会在驾驶途中出现玩手机、接听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如此现象更是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据了解,流动广告车主要选择在车流、人流密集的道路上行驶,且行驶速度较为缓慢,一般以每小时5公里左右的速度行驶,造成城市的交通拥堵进一步加剧。尤其在上下班高峰期和节假日期间,流动广告车的出现,极易引发长时间、大面积的交通拥堵现象。而一些流动广告车主要以影像及LED为载体进行广告宣传,但由于影像屏幕、LED屏幕光线过强,且不断变换各种颜色,严重干扰了过往车辆驾驶人的视野,影响驾驶人对路况的判断,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对于上述现象,记者向交警部门反映。交警有关人士表示,为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区道路通行效率,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噪音污染,净化市容环境,莆田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荔城交警大队)将立即开展城区流动广告车整治行动。7月5日,查处流动广告车违法行为2起,教育驾驶员2人,取得良好实效。
  据介绍,专项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根据流动商业广告车主要选择在车流、人流密集的道路上行驶这一特点,科学部署警力,加大对东园路、延寿路、东圳路、八二一大街的巡逻管控力度,同时,要求全体民警要严格依法查处,加大流动广告车不在规定运行范围内行驶、随意停车、占用非机动车道、接听电话等交通违规行为的处罚。同时,为提高流动广告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执勤人员在查纠过程中,耐心的向违法广告车驾驶员解释相关条例,现场面对面向流动广告车驾驶人讲述流动广告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 ,说明流动广告车不得进入以荔园北路(交战路)与荔城北大道交叉口为界限起点,含荔园路到荔园路与荔华东大道(福昆线)交叉口为界限终点以内的中心城区道路,从思想上进行教育引导,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文明出行。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焦点图片
  • 坚持大团结大联合 把实干责任担当写在中国式现代化莆田实践中 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胜利闭幕
  • 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 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昨开幕
  • 守初心 担使命 携起手 齐奋进 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昨开幕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