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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交警查缉布控查获一起二次酒后驾车行为
【发布日期:2018-07-16】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姚珊珊】
  男子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罚。近日,其又饮酒上路,被城厢交警大队二大队民警查获。
  7月12日上午,城厢交警大队二中队第四巡逻组与机动组联合缉查布控时,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一辆白色轿车车主在证件暂扣期间上路,正沿324国道华亭方向往金海湾方向行驶。接到中心预警信息后,该中队第四巡逻组立即组织机动警力展开布控,后在荔园路与324国道交叉口路段将该车拦下。检查中,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其称未随身携带。随后,进行一步核查,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曾在今年3月份因酒驾被厦门交警部门查处,驾驶证为暂扣状态,属于无证驾驶。此时民警发现此人身上有股浓烈的酒精味,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该驾驶员酒精检测报告值为26mg/100ml,其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汽车的,处罚款1500元,拘留15日以下;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罚款,拘留10日以下,并吊销驾驶证。目前,案件移交事故中队进一步处理。
  交警在此提示,酒驾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一直以来,交警部门不断加大对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密集开展查处行动,一经查获,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摒弃交通陋习,切实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不坐喝酒人开的车,不劝开车的人喝酒,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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