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特别报道
埭头食药监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进口食品时应认真查看标识
【发布日期:2018-07-31】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出现进口食品修改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广大消费者对此高度关注。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进口食品经营行为,提升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消除辖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顾虑,7月23日起,秀屿区埭头食药监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进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以中大型商超、进口食品专营店、母婴店为重点检查对象,以进口酒类、食用油、乳制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检查品种。执法人员仔细检查进口食品标签上的国内代理商、原产地、生产日期和配料表等信息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查看生产日期或有效期是否存在涂改、修改等行为,要求经营者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并提供每一批次产品的进口检验检疫报告。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发放《食品安全法》及宣传单,强化经营主体责任及安全防范意识。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进口食品时,要认真查看食品的标签是否标明食品名称、进口经销商、成分或配料表、生产日期、生产或进口批号、保质期等内容,在消费过程中如遇到无中文标签、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感官性状异常的进口食品,请及时拨打12331热线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陈敏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