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生活补助如何发放? 仙游鲤南陈某:我是仙游一中永鸿分校的初中学生,因父母早亡,我成为一名孤儿,因暑假放假,不知道暑假期间是否还享受国家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如果没有的话,我该什么办? 仙游县民政局:2018年7月份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正准备发放。经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网上审定,仙游县社会散居孤儿 104人、机构养育孤儿4人,合计 108人,发放基本生活费105000元。本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对象是经县民政局审核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上呈报审批的至2018年7月30日未满18周岁的孤儿(但满18周岁仍就读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 本次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900元,但仙游县福利中心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500元,每月发放一次,已要求各有关乡镇(街道)、县福利中心按照名单和发放金额及时予以发放,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在2018年8月上旬将2018年7月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有关情况总结、数据汇总上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在发放基本生活费同时与监护人(孤儿)签订《协议书》一式叁份,2018年8月上旬汇总后交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2018年上半年还未上交发放使用协议书乡镇一并交来)。 晚报记者 李金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