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普通货物申报出口的5个集装箱内,竟被发现装满烟花爆竹,一旦发生自燃或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被告人严某、张某、高某、蔡某4人提起公诉,虹口区法院近日公开审理该案。这也是上海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例瞒报烟花爆竹出口案件。
码头发现大量烟花爆竹,公共安全受到威胁
据了解,我国对烟花爆竹出口业务的申报、运输等均有严格规定,烟花爆竹出口必须由专业的危爆货品代理公司进行货运代理,确保烟花爆竹在运输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浏阳当地经上海港出口的烟花爆竹走的都是水路,不在码头上,目的是一旦发现着火等安全隐患,能够直接将烟花爆竹推入水中,防止发生燃烧爆炸,引发更严重的后果。但根据规定,危险品运输比普通货物运输费用贵两倍以上,受利益驱使,一些人选择瞒报出口,走陆运来节省费用。 2017年10月,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虹口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同年11月,案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还前往湖南浏阳和浙江义乌,走访调查危险品出口报关的具体流程。同年11月,被告人严某投案自首,同案犯高某、张某、蔡某也相继落网。
为接生意铤而走险,瞒报出口埋下隐患
“我一开始找了一些正规的货代公司,他们都不愿意接这笔单子,我就比较着急。后来听说中间人有渠道可以出去,我就支付了15万元的全包费用,中间人帮我搞定包括陆运、报关、订舱、装箱等各个环节。”严某交代。 中间人安排张某负责货运代理,张某联系了进出口报关代理人高某将烟花爆竹瞒报成普通货物,之后将货物交由运输员蔡某运输至上海港口。 办案检察官认为,被告人严某、张某、高某、蔡某结伙,将大量烟花爆竹瞒报为普通货物进行运输、堆放及报关,涉及陆运、港口仓储等多个环节,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每一环节的公共安全都遭受极大的威胁,如发生爆炸事故,势必危及公共道路、港口码头等地区安全,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本案中尚未涉及海运环节,但烟花爆竹一旦登上远洋轮,危险性更高,如发生爆炸,火势将无法控制,整个远洋轮的安全都将无法保证,这一可能后果也是评判本案行为危险性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重拳打击危险品瞒报,维护健康营商环境
法庭上,公诉人运用多媒体,播放了一段一小箱烟花爆竹测试视频。画面中,烟花爆竹迸射的火花射程达到四五米远,足以对周围人员和财物产生威胁。根据对烟花爆竹事故的模拟实验,装有烟花爆竹的单个集装箱燃烧产生的热辐射,可以致半径约10米范围内的人员受伤甚至死亡。公诉人建议对4名被告人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庭审后,文光辉肯定了检察机关为办理此案所作出的努力。“影响烟花爆竹安全最主要的问题就是非法营运,正规出口的烟花爆竹很少出现问题。危险品瞒报为普通货物出口,损害了正规守法经营者的利益,也严重威胁了公共安全。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此种行为,不仅维护了烟花爆竹买卖流程的安全,也警醒大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曾国东表示,瞒报烟花爆竹的危害,不仅在于烟花爆竹本身的危害性以及瞒报烟花爆竹后导致各个环节产生危险性,还在于对行业发展、港口运营及国家形象方面的不利影响,其巨大的社会危害性不言而喻,应当从严打击。希望通过本案的办理,起到警示违法犯罪分子、保护烟花爆竹行业健康发展、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