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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想不劳而获开设淫秽网站被批捕
【发布日期:2018-08-06】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周亚杰) 又是一年高校毕业生创业找工作的黄金时间,然而大学毕业生陈某没有把时间精力放在找工作上,而是利用自己的特长开设淫秽网站,想利用淫秽网站过上不劳而获的生活,结果自己触犯了法网,近日陈某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陈某本是一名大学生,大学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平时闲暇无事就根据自己的爱好开始制作各类电影网站,这样既可以自己观看,也可以赚点钱。2018年4月起,犯罪嫌疑人陈某制作了4个电影网站,由于点击量较少,他并未获得多少利润。通过朋友介绍,犯罪嫌疑人陈某认识某淫秽网站的制作人郭某,郭某制作的某网站内充满性爱视频,如果要观看相关淫秽视频需要充值会员。双方经过协商约定,陈某在自己制作的电影网站上添加了指向郭某制作的淫秽网站的链接,如果会员通过陈某制作的网站链接进入郭某制作的淫秽网站进行充值,陈某可获得充值额60%到90%不等的抽成。截止2018年6月1日,陈某通过上述方式共获利20752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郭某制作的淫秽网上提取了34段视频文件,经鉴定其中的33段视频文件为淫秽物品。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指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明知对方是淫秽网站情况下,为了获取抽成,在其制作的网站提供链接,其行为已经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共犯。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的发展,犯罪分子通过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变的更加便捷,其查处难度也越来越大,但是法网恢灰疏而不漏。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行为不管有没有获利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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