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联合执法检查组重点对寄递物流企业是否取得经营许可或在市局备案;揽件是否100%开箱验视、揽件验视后是否加盖收寄验视章、是否建立实名登记簿、是否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并比对核实;是否配与月结签订协议客户(需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是否配置视频监控设备、监控设备是否全天24小时、无死角运转、监控录像存储是否按要求达到30日以上、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和“三个100%”是否上墙、面单填写是否完整;寄递企业从业人员是否严格使用“快递到家企业”版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邮政(快递)网点和寄递物流企业责令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整改,经营户表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