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许秋洪)记者昨获悉,从9月1日起,在湄洲派出所交通管理服务点可以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等13项交通管理方面的事项。 据了解,市公安局在原有下放审批审核权限的基础上,重新梳理可以下放、简化流程以及缩减时限的事项,将交通管理方面的13项审批事项下放延伸至湄洲派出所办理交通管理服务点。(1)在道路上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工程建设审批;(2)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3)机动车转移、变更和注销登记;(4)机动车抵押登记;(5)道路运输企业机动车驾驶人备案;(6)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7)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8)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9)机动车所有人信息变更备案;(10)机动车驾驶证审验;(11)补发机动车驾驶证;(12)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更备案;(13)机动车证件核发。 此外,市公安局下放延伸权限,将港澳旅游再签注制作权下放至各县区, 剧毒化学品购买备案下放至辖区派出所,民族登记更正、省内户口迁移(跨市)业务由派出所直接办理。在南日派出所下放开通交通电子违章处理权限。据悉,这4条举措施将在年底前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