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2房东被处罚
【发布日期:2018-08-16】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8月14日,凤凰山派出所民警在地址二维码门牌信息采集过程中,分别在城厢区凤凰山街道龙德井、南门西路查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房东林某、吴某。据悉,该2房东分别于今年7月将房屋出租给外来人员居住,却一直没有按规定登记他们的身份信息,没有向公安机关报备。
  目前,该2房东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陈明尾 柯益妹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