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报案人往往都是抱着好玩、威胁等心态拨打110,这不仅严重浪费了警力还要被追究法律责任。近日,凤凰山派出所接到了一起因卖淫嫖资纠纷报假警的案件。 8月15日凌晨1时17分许,凤凰山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半个小时前其在凤凰山街道南门自己租住的房间内被一摩的司机强奸。 民警立即出警赶往现场,见到报警的女子龚某神情淡定,据其介绍,当晚一摩的司机以出租房子为由,向她咨询其租住的房租价格、房间条件,但趁其房内无人将其强奸,而后逃之夭夭。 民警仔细地听着龚某的叙说,发现其神情淡定,而当询问其是否认识摩的司机时,她的眼神闪烁,连连声称不认识。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这起案件可能不是龚某所述的这么简单,于是民警让查找手调取该女子当晚的行走轨迹并让其注意观察龚某的反应。 在查看监控途中,坐在一旁观看监控的龚某,不但不专心观看视频情况,反倒找查找手聊天,让查找手疑惑不已。而且在监控录像中,清楚地显示凌晨0时40分许,龚某见到摩的司机后,两人聊了没两句就坐上了摩的,可一上摩的,龚某就主动贴在司机的后背上并搂住了司机的腰间,压根就不存在不认识的情况,而且下车后龚某也没有付车费,而是边走边住处楼上去。大约20分许,司机下楼,骑着摩托车离开。 根据视频监控一路追踪,22日,凤凰山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经过布控,成功在辖区内抓获司机郑某,果然如民警所料,案件也出现了转折。 原来,当日凌晨,龚某和郑某约定以520元的嫖资进行卖淫嫖娼,事后,郑某食言当场只用微信转给了龚某52元,认为被耍的龚某气不过还在住处跟郑某争吵,索讨无果后,龚某威胁郑某要报案被强奸,然后,郑某丝毫不为所惧。盛怒之下的龚某拿起手机报了警,这才有开头报警被强奸的那一幕。 最后,龚某因涉嫌谎报警情和卖淫并处拘留13天罚款5000元,而郑某因涉嫌嫖娼拘留10天罚款5000元。 柯益妹 |